音乐表演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具备较强的就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掌握音乐表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文化艺术及其相关行业,能够从事演唱(演奏)、群众文化指导、文化艺术培训、演艺传媒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艺术技能人才。毕业生具有音乐专业技能和音乐文化修养,能够胜任舞台表演综合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应变能力;能够进行文化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能力,具有音乐课堂教学的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一、课程结构
本专业课程共分为必修课、选修课、职业岗位实践环节三部分,其中必修课分为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分专业限定选修课、专业任意选修课、公共任意选修课,职业岗位实践环节包括校内外岗位实践、毕业实践和素质技能与社会服务。本专业学生毕业最低要求修满150学分。
二、专业办学基本条件
(一)师资队伍
音乐表演专业拥有一支热爱音乐表演事业、专业基础扎实、责任心强、具有双师素质、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师资队伍。师资队伍包括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专职教师是指专门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的、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本校正式工作人员。兼职教师是指承担专业教学任务的外聘教师。目前,音乐表演专业教师共有20人,其中专职教师13人,兼职教师7人。副教授以上职称7人,硕士学位7人,博士在读1人。其中有省级教坛新秀2名,骨干教师5人,专业带头人2名。兼职教师均为高中级以上职称。
所有的教师参与学生的专兼职指导(学习指导和生活指导)学生实习。。
(二)教学设施
校内实训室
实训室名称 | 容纳学生数 | 功能 | 主要设备配置 |
专业理论实训室6间 | 50人/间 | 满足专业理论教学 | 黑(白)板、钢琴、多媒体 计算机、投影设备、音响设备,互联网接入。 |
专业技能实训室70间 | 4人/间 | 满足专业技能课程教学 | 黑(白)板、钢琴、投影设 备、音响设备,互联网接入 |
大型实训排练室2间 | 120 |
满足合唱、合奏课程教学 | 黑(白)板、三角钢琴、大 型打击乐器、多媒体设备、互联网接入。 |
小型实训排 练室2间 | 40 | 满足小型室内乐排练 | 黑(白)板、三角钢琴 多媒体设备、互联网接入。 |
音乐厅 | 400 | 支撑汇报演出、曲目排练、专业比赛、社会服务等综合实训。 | 配置具有专业标准的舞台、灯光、音响等设施设备,必要时配备舞台反声罩,具有配套的化妆、服装、道具室配备钢琴等乐器设备和谱台指挥台等。 |
三、培养模式
1.推行选课制,扩大学生学习选择权,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组织模式,实行“学演结合”、“以教促学”、“工作室制”和项目导向等实践教学模式改革。
3.建立健全院团合作、现代学徒制等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