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招生就业处负责全校招生、就业创业管理与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制度,部署全校招生就业工作。 (二)负责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的编制工作。 (三)负责学校招生宣传、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四)负责学校招生录取数据与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五)负责学校生源市场的管理与拓展工作。 (六)负责毕业生生源信息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毕业生去向登记工作。 (七)落实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做好重点群体帮扶工作。 (八)拓展就业渠道,负责就业市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就业创业师资培训管理与服务,选派教师和学生参加就业指导和创业指导大赛。 (十)负责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工作,组织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协调职业指导工作室的咨询活动。 (十一)负责大学生职业规划和创新大赛指导与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十三)开展招生就业跟踪、调研和交流,作好工作总结、反馈和联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