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对修业期满而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但未达留级或延长学习期限条件的学生按下列办法处理:(一)学生在校期间的必修课程(含独立设课的实践环节)经毕业前补考后仍有三门以上(含三门)不及格者,不能毕业,作结业处理;结业的学生,在结业两年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工作单位的操行证明,教务处审核,允许在结业后申请两次课程补考或重修,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换发毕业证书。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超过最长学习年限而没有提出申请或返校参加考试及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再给予机会。(二)学生在校学习基本时间为其学制年限。最长年限可延长学制年限两年。重修不单独占时间。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8年8月23日——27日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
2018年8月(8月29日、30日),2019年5月(时间待定),考场设在以智楼四楼多媒体教室。
三、申请要求
1、认真填写《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结业后补考申请表》(见附表),表中补考科目必须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规定的课程名称填写,联系电话务必准确无误,以便联系;
2、请各系认真审核结业生填写的《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结业后补考申请表》,在系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盖章,及时送至教务处。《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结业后补考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务处存档,另一份要与申请表一致,由系留存(表格已发送至各系邮箱);
3、每门课程只有一次补考机会,学生须慎重考虑选择补考时间,并在申请的时间内到场考试,否则按缺考处理。
四、友情提示
学生在考试前应密切关注教务处网站,并与原所在系联系,以及时掌握相关考试信息。
教务处
2018年8月22日
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结业后补考申请表
系 | | 班级 | |
学号 | | 姓名 | |
手机 | | QQ | |
根据《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经毕业前补考仍有不及格的课程,学生可以申请参加一次结业后补考,必须填写《结业后补考申请表》,不按要求提交《结业后补考申请表》或不按时参加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结业后补考安排在毕业当年的8月或者结业后次年的5月两个时间段。申请结业后补考课程门数要求:8月最多申请5门、次年5月门数不限。课程结业后补考虽有两个个时间段,但每门课程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学生须慎重考虑选择补考时间。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上述规定,如补考仍不及格,本人即丧失换发毕业证的权利。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申请201__年8月补考 |
补考课程名称1 | 补考课程名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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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课程名称3 | 补考课程名称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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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课程名称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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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201__年5月补考 |
补考课程名称1 | 补考课程名称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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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意见: 系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