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参加现场认定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学生需带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表原件和复印件,此表由各系部打印后,统一到教务处盖章(五年制最好到门口文印室打印,双面打印成1页),教务处不接受学生个人盖章 ②实习成绩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思想品德鉴定表,此表由各系打印空表,统一前往学校组织人事处盖章,组织人事处不接受学生个人盖章 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此表由学生个人打印 ⑦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2份、打印在1张A3纸上,承诺人签字务必提前签好) ⑧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五年制初专除外) ⑨4张2寸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2张贴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电子照片位置、1张贴教师资格证申请表封面,粘贴一半、1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上),4张照片务必提前贴好 以上表格需要各系打印的请各系尽快完成,以保证教师资格证正常有序进行。 各系在确认当天务必安排专人维持现场秩序、检查确认材料,保证学生一次完成确认。学生务必按照以上顺序将材料摆放好,先进行现场确认再安排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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